纖維素的烷基化和醚化反應也導致形成反應副產物,如鹽和各種醚化劑的水解產物。這些副產物可包括鹽(如氯化鈉和/或醋酸鈉)和水解副產物(如乙二醇或丙二醇和/或甲醇)。纖維素醚產物和上述副產物的混合物在此處被稱為“纖維素醚粗產物”。
在大多數情況下,需要從纖維素醚粗產物中分離出副產物,以生產純化的纖維素醚。通常通過用熱水和/或熱的含水乙醇溶液洗滌,實現纖維素醚粗產物的純化,但也可使用任何數量的有機或含水溶液,只要它們能有效增溶纖維素醚反應的副產物即可。用水或含水的乙醇溶液洗滌纖維素醚粗產物可將反應副產物分離到洗滌介質內。然而,在許多情況下,對于所生產的特定纖維素醚,也會增溶部分纖維素醚。被墻溶的纖維素醚很有可能包括纖維素醚粗產物成分,它要么分子量低,要么具有使之在洗滌液體中可溶的醚化度。不同纖維素醚在洗滌液體中具有不同的溶解度,這取決于溫度或所使用的特定洗滌液體。從洗滌纖維素醚粗產物中獲得的洗滌液體被稱為“洗滌介質”,它含有反應副產物以及任何可溶的纖維素醚產物(或就此而言,進入洗滌液體內的任何不可溶纖維素醚產物)。洗滌介質的濃度典型地為0.5 -20g/l纖維素醚和50150 g/l鹽;更典型地纖維素醚的濃度介于2至lOg/l,和鹽的濃度介于70至lOOg/l。在洗滌介質中,其它反應副產物的濃度典型地小于lg/l。在沒有使用本發明的情況下,洗滌介質通常被送入到廢物處理工廠。從而夾雜在洗滌介質內的纖維素醚被白白損失掉。另外,與除去可溶纖維素醚的洗滌介質相比,可溶纖維素醚的可生物降解性一般不好和大大地增加了廢物處理工廠的COD負擔。
山東特耐斯化工專業生產羥丙基甲基纖維素,產生的廢棄物都是嚴格國家標準,不對環境造成傷害。